|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國樑 |
| 聯絡電話 | (03)9354800#2215 |
| 機關代碼 | 3.13.31.27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
| 聯絡人 | 楊國樑 |
| 聯絡電話 | (03)9354800#2215 |
| 傳真號碼 | (03)93627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5/18 13:30 |
| 開標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96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起一年為止(詳契約第六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3)投標時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聲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郵取者須貼回郵190元大型信封寄本處事務課收,請自估郵購往返時間,倘逾投寄時效自行負責。 |
| 招標文件售價 | 現場領標圖說費新台幣800元整(含稅),請至本處辦理。 |
| 電子領標系統網址 | www.geps.gov.tw |
| 疑義提出及答覆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課請求釋疑。 |
| 其他 | 1.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工程金額調整詳契約第14條。 4.資格合格廠商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5.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130670005)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130670005)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6.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7.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8.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9.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10.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11.「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2.機關辦理本採購倘有不法情事,廠商得向法務部調查局,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或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檢舉機關連絡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本公司政風處: 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 檢舉電話:03-936-019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