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淑樺、蔡季玲 |
| 聯絡電話 | (08)7322111#319、658 |
|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
| 傳真號碼 | (08)733774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得標廠商增減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5%(不含營業稅)。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3/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2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1 0 4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3/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3/26 10:00 |
| 開標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A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日起4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詳附加說明13)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1.醫療院所執照。 2.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3.當年度認可辦理巡迴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稅納之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詳投標須知六十五)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 2.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770,000元,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686,000元。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 3.【決標方式】採固定價格,每人新臺幣3,000元(不含營業稅),以固定總價新臺幣1,686,000元(不含營業稅)決標,結算金額以實際體檢人數,實作實算計價。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方式(議定價格以外其他內容)辦理決標。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6.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
| 其他:圖說費 | 新臺幣200元整。 |
| 其他:郵購圖說 | 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9.【標函投遞】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10.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1.本處於收受投標文件後,113年3月26日上午10時先就廠商資格文件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方可參與評審,其所提企劃書擇期由本處成立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評審。 12.廠商不必簡報,惟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處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13.【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日起4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並於最後梯次檢查完成後之次日起45個工作日內,將機關員工之個人檢查報告及相當文件,按部門分別彙整,並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詳工作契約第七條) 14.【檢查地點】: (1)至醫療院所或廠商提供之場地檢查/機關營業處所(駐點健檢服務需該醫療機構依法申請具有指定辦理巡迴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資格)。 (2)廠商應明顯標示各檢查流程站別,並視需要張貼檢查說明,以保障檢查場所之隱密性及動線之流暢。 (3)未於指定日執行健康檢查之員工,該院需安排到院補行健康檢查機制。 15.其他: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工作契約、評選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等。 16.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及其填寫範例」,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及填寫】 17.發包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地址:90060屏東市忠孝路329號、電話:08-732228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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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