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聯絡人 | 林家仲 |
| 聯絡電話 | (07)5519271#541 |
| 機關代碼 | 3.13.31.18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
| 聯絡人 | 林家仲 |
| 聯絡電話 | (07)5519271#541 |
| 傳真號碼 | (07)55133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094900060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親自領取者,應以無記名方式先將圖說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本處事務課領取書面圖說或郵購或直接上網「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費用125元),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8/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5 09:30 |
| 開標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58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9/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工程各工作單之交辦期限為開工日起1年內,另詳附加﹝其他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台電公司採購標準版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1,904,76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1,904,762元 |
| 招標文件及領標方式 | 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094900060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親自領取者,應以無記名方式先將圖說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本處事務課領取書面圖說或郵購或直接上網「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取(費用125元),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廠商郵購圖說請附收據及回郵 157元(附38.5 X 29公分以上信封),惟僅限向本處(本處地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9號)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
| 標函投遞 |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以郵局之限時掛號函件)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7-8122910檢舉信箱:高雄市小港郵政 29-112號 。本公司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物價指數調整注意事項 | 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詳本則附件7)。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特訂條款本則附件7) 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
| 其他補充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工程發包詳細價目表之工程品質管制費為(A施工費+B材料費)*X%,X=0.6~2【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十三】: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6.10.17電材字第09610064301號函) 5.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6.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三十一-12)。 7.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 8.其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9.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預計開工日為106年9月17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