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招標/賴美君,規範/吳鍚龍 |
| 聯絡電話 | (049)2350101#2605/2651 |
| 機關代碼 | 3.13.31.1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
| 聯絡人 | 招標/賴美君,規範/吳鍚龍 |
| 聯絡電話 | (049)2350101#2605/2651 |
| 傳真號碼 | (049)23581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7/18 10:00 |
| 開標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9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守衛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次公告為第二次招標,業已簽准投標廠商不受三家之限制。 1.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採購金額未稅為新台幣2,96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為新台幣2,960,000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3.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暦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 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遇政府機關宣佈停止上班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049-2325414(傳真)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8.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一: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註二:本案需於開標現場審核規格標,請投標廠商確將規格標放入標封,並標示清楚以利審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