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葉宇浩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7 |
|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聯絡人 | 葉宇浩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7 |
| 傳真號碼 | (04)22258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1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10 %(不含營業稅)(詳投標須知第55條)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15 09:30 |
| 開標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參拾萬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個案需求,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人力派遣業(IZ12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餘詳如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email protected];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四、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六、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七、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654,510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958,645元整。 八、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 事務課 #5264 劉小姐 九、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一、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 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 採購案號>,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十二、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發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為防範最低標得標之廠商標價過低無法支付所訂最低工資,茲訂定每項人力每月最低工資,最低總標價不得低於653萬1,716元(不含營業稅),否則為無效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2/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