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00A1061016 已決標公告

台糖公司大林糖廠地面型太陽能發電設備合作建置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72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00
底價金額
$ 100,800,000
決標折數
9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獻文
聯絡電話 (06)3378561
機關代碼 3.13.30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聯絡人 張獻文
聯絡電話 (06)3378561
傳真號碼 (06)33785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擴充年限:須經機關同意並重新議價,最長不得逾5年,且採購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5億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23
原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4 10:3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2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建置期間應於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60日曆天內,維運期間20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資本額須達新台幣5000萬元(含)以上。 (2)廠商營業登記項目必須具備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D101011發電業,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業(D101060),且於截止投標日前6年內具有承包單一案場達400kWp(含)以上太陽光電系統接案設計與施工建置相關實績2案(含)以上者或累積實績達2MWp (含) 以上者或其前3大股東具有上述相同實績者,或廠商建置實績不足時,允許廠商會同建置實績須達10MW以上之分包商一起承攬本案,但廠商必須檢付與分包商(即施工維運商)一同建置及維運本案至契約屆滿(為期約20年)之契約,送機關審查,且維運期間廠商要更換分包商時,須經機關同意。(以上資格請廠商提供:已與台電併網證明文件(或公文)、台電同意併聯函或台電(或國外)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或能源局設備登記函等作為證明文件)。 更正事項:投標須知第78條第9款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註(投標時檢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獻文
聯絡電話
(06)3378561
機關代碼
3.13.30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聯絡人
張獻文
聯絡電話
(06)3378561
傳真號碼
(06)33785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擴充年限:須經機關同意並重新議價,最長不得逾5年,且採購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5億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23
原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4 10:3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2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建置期間應於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60日曆天內,維運期間20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資本額須達新台幣5000萬元(含)以上。 (2)廠商營業登記項目必須具備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D101011發電業,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業(D101060),且於截止投標日前6年內具有承包單一案場達400kWp(含)以上太陽光電系統接案設計與施工建置相關實績2案(含)以上者或累積實績達2MWp (含) 以上者或其前3大股東具有上述相同實績者,或廠商建置實績不足時,允許廠商會同建置實績須達10MW以上之分包商一起承攬本案,但廠商必須檢付與分包商(即施工維運商)一同建置及維運本案至契約屆滿(為期約20年)之契約,送機關審查,且維運期間廠商要更換分包商時,須經機關同意。(以上資格請廠商提供:已與台電併網證明文件(或公文)、台電同意併聯函或台電(或國外)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或能源局設備登記函等作為證明文件)。 更正事項:投標須知第78條第9款投標廠商聲明書加註(投標時檢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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