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00L1080613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台糖公司東區屋頂型太陽能發電設備合作建置案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9/1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9/11 17:00 | 開標:2019/09/1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一定金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電器承裝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9/09/03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9/03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19/08/15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19/07/17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氏科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56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00
底價金額
$ 76,5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博文
聯絡電話 (06)3378848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傳真號碼 (06)33785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於契約期滿時,得辦理續約,且須經雙方同意得向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並應重新議價,後續擴充期限最長不得逾5年。 (二)另本採購於履約期間得經雙方之同意,亦得向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含新的建物屋頂)並應重新議價,其增購契約期限延長至機關與台電公司簽訂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屆滿(為期約20年)之日止,上述二項擴充合計採購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億5,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2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第二會議室蔗農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6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營業登記項目必須具備下列各項之一: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D101011發電業,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業(D10106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財力者: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實收資本額須達新臺幣800萬元(含)以上。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6年內具有承包單一案場達10kWp(含)以上太陽光電系統接案設計與施工建置相關實績25案(含)以上者或累積實績達1MWp (含) 以上者或其前2大股東具有上述相同實績者,或廠商建置實績不足時,允許廠商會同建置實績須達5MW以上之分包商一起承攬本案,但廠商必須檢付與分包商(即施工維運商)一同建置及維運本案至契約屆滿(為期約20年)之契約,送機關審查,且維運期間廠商要更換分包商時,須經機關同意。(以上資格請具有實績之廠商提供證明文件:已與台電併網之證明文件(或公文)、台電同意併聯函或台電(或國外可查證)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之電能購售契約或能源局設備登記函等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為第4次公告,不受3家投標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博文
聯絡電話
(06)3378848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傳真號碼
(06)33785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於契約期滿時,得辦理續約,且須經雙方同意得向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並應重新議價,後續擴充期限最長不得逾5年。 (二)另本採購於履約期間得經雙方之同意,亦得向得標廠商辦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含新的建物屋頂)並應重新議價,其增購契約期限延長至機關與台電公司簽訂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屆滿(為期約20年)之日止,上述二項擴充合計採購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億5,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9/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2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第二會議室蔗農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應附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6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營業登記項目必須具備下列各項之一: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D101011發電業,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業(D10106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財力者: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登記在案之合法公司,實收資本額須達新臺幣800萬元(含)以上。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6年內具有承包單一案場達10kWp(含)以上太陽光電系統接案設計與施工建置相關實績25案(含)以上者或累積實績達1MWp (含) 以上者或其前2大股東具有上述相同實績者,或廠商建置實績不足時,允許廠商會同建置實績須達5MW以上之分包商一起承攬本案,但廠商必須檢付與分包商(即施工維運商)一同建置及維運本案至契約屆滿(為期約20年)之契約,送機關審查,且維運期間廠商要更換分包商時,須經機關同意。(以上資格請具有實績之廠商提供證明文件:已與台電併網之證明文件(或公文)、台電同意併聯函或台電(或國外可查證)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之電能購售契約或能源局設備登記函等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為第4次公告,不受3家投標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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