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9,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效益評估指標詳述如下:得標廠商除辦理設計及興建工程外,應規劃採用綠建材,建立基地保水及雨、中水回收機制,開創綠能資源,並完成下列目標
1.本案以每年達成減省耗水量約1,659噸為目標。
2.太陽能發電以達成約22,992度/年為目標。
3.本案至少須取得綠建築、智慧建築之候選證書及「銅級」標章,並朝向「銀級」為目標。
4.規劃興建容納128戶以上居住單元之住宅大樓,投資計劃回收年限為41.18年,淨現值為2,952萬9,000元,內部現值報酬率為4.38%。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資訊處3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發包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並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1.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含)以上廠商(代碼:E501011)。
4.甲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廠商(代碼:E601010)
5.廠商納稅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免附)
6.廠商信用之證明
7.符合以上四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可採異業共同投標承攬,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
。
二、特定資格(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6條):
(一)工程實績(甲等綜合營造業):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單一承攬建築工程或共同承攬所分擔建築工程部分契約金額達新臺幣1億1,500萬元,或累計承攬建築工程契約之金額達新臺幣2億9,000萬元。
(二)財力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千4百萬元整)。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