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0.7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邱彥勛 |
| 聯絡電話 | (07)6119299#333 |
| 機關地址 |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 |
| 傳真號碼 | (07)611835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42,475,5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97,614,285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於本案履約期限及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 提供優質環境、完善物業管理之安心住宅,讓買不起房的社會新鮮人、中產階級等皆可擁有安心的居所,提供當地居住的另一種選擇,滿足社會大眾需求,以善盡國營事業之社會責任,協助政府加速落實安心住宅政策並兼具活絡地方經濟發展。 2、 配合公司土地「只租不售」政策,建屋出租除可保有本公司土地資產,亦可促進公司土地永續發展再利用,同時創造開發利益,為公司增加長期穩定收益,帶動周邊土地未來開發價值。 3、 循環經濟為政府「5+2 產業政策」之一,本計畫工程興建期間,將導入循環經濟「使用權取代擁有權」、「資源循環利用」等理念,規劃採「以租代售」之創新商業模式,逐步帶動國內建材及設備供應商朝租賃方向努力,以減少資源浪費及朝向零廢棄目標邁進。 4、 全案規劃設計導入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概念,並作為檢討設計構想(建築、結構、機電)可行性,以符合未來使用之需求,避免造成各項資源之浪費,後續亦須督促統包廠商於細部設計及施工時確實落實BIM 以作為設計及施工查核。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工程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10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24 10:00 |
| 開標地點 |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0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5高雄市橋頭區糖廠路24號總務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72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含取得使用執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 2.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 3.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含)以上廠商(代碼:E501011)。 4. 甲級電器承裝業(含)以上廠商(代碼:E601010)。 5. 符合以上四種基本資格之廠商可採異業共同投標承攬,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應附證明文件: 1.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及甲級電氣承裝業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依法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投標廠商如為條約或協定國之廠商免附) (3)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投標廠商如為條約或協定國之廠商免附) (4)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投標廠商如為條約或協定國之廠商免附) 2.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證明文件: (1) 開業證書。 (2)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其他須知: (1) 本案可共同投標亦允許廠商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繳納押標金及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繳納。機關對代表廠商之通知,與對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之通知具同等效力。 (2) 簽約: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或接獲通知得標之日起7日(遇假日扣除)內親自攜帶本須知第56條規定各項證件正本送本公司查驗核對,並應於決標日或接獲通知得標之日起7日(末日為假日者順延之)內依附件「契約書」之內容與本公司完成簽約,否則本公司得撤銷得標權。 (3) 本案屬統包工程(適用最有利標),得標廠商應於細部設計核定後20日內提供工程電腦估價系統製作電子檔予本公司(包含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俾利上傳工程會。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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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