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297巷1號苗栗學苑管理室
開標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2樓(中彰視訊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彰區處(土地開發課、園區鐵道課、綜合經營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4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二段76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需有與招標標的及履約能力有關者,經政 府主管機關登記符合規定,且無撤銷或廢止登記及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含)以上」及「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含)以上」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 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 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 非拒絕往來戶。
C. 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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