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1005 已決標公告

水利署台北辦公區9樓及10樓辦公空間調整裝修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 決標日:111/04/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銓鴻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83,869
原始預算
$ 8,600,000
底價金額
$ 8,288,000
決標折數
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瑜真
聯絡電話 (02)37073131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12樓
聯絡人 張瑜真
聯絡電話 (02)37073131
傳真號碼 (02)3707313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06
原公告日 111/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者招標文件費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 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次日起7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 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 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手冊上之評鑑事 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書。 b.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d.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納稅證明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繳交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台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2.郵領:請自行估計 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3.電子領標(免費)。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代碼 3.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瑜真
聯絡電話
(02)37073131
機關代碼
3.13.20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9~12樓
聯絡人
張瑜真
聯絡電話
(02)37073131
傳真號碼
(02)3707313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06
原公告日
111/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者招標文件費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4/1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0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11樓 水利署 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次日起75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 (二)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 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 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手冊上之評鑑事 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書。 b.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d.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納稅證明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需繳交最近ㄧ期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台中辦公區秘書室二科)2.郵領:請自行估計 郵遞時間並附回件大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向(台北辦公區秘書室二科)領取3.電子領標(免費)。
其他
(1)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經濟部水利署秘書室(電話02-37073131 或04-22501452 (3)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2)29188888;臺中市調查站: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或電話(04)23038888。 (4)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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