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
|---|---|
| 機關代碼 | 3.13.20.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鼎家 |
| 聯絡電話 | (07)6523245 |
| 機關代碼 | 3.13.20.3 |
| 單位名稱 | 高屏堰 |
| 機關地址 |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
| 聯絡人 | 陳鼎家 |
| 聯絡電話 | (07)6523245 |
| 傳真號碼 | (07)65268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1/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1/12 09:50 |
| 開標時間 | 106/01/12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局燕巢辦公區第三會議室(地址: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局燕巢辦公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85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案需求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丙級營造業(含)以上或疏濬業者。1. 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 廠商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應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並附於証件封內。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或領標電子憑據編號重複者,以無效標論。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公告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98萬元整。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1)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 (2)經濟部水利署:台中郵政第四十七支局七號信箱 或電話(04)22501578。(3)本局玉井郵政六號信箱或電話(06)5751514、傳真機:(06)5754771。 7.契約期限:本案得標廠商應自決標日起7日內完成簽約並開工(簽約日即開工日) (末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 8.本案預算經費倘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刪減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12 09:5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