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
| 機關代碼 | 3.13.20.2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 決標方式 |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2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
| 聯絡人 | 洪漢昌 |
| 聯絡電話 | (02)89669870#2215 |
| 機關代碼 | 3.13.20.20 |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
| 聯絡人 | 洪漢昌 |
| 聯絡電話 | (02)89669870#2215 |
| 傳真號碼 | (02)896685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111-B-002-01-001-001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5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5元 |
| 總計 | 57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4/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4/29 17:3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貳佰肆拾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6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 | 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售價 | 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
| 其它 |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無法通知亦同)。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臺灣銀行板橋分行押標金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標單文件之標封等範例列印黏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裝封。 6.廠商如對本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日4天前依規定向本局提出書面或mail申請,逾限者不予受理。(本局住址:22061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橋頭1號;電話02-89669870工務課) 7.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請閱標單內之施工補充說明書。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email protected]、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第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9.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更正。 10.工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工程保固保證金數額,請詳閱工程投標須知及附件。 *本採購本次為第2次公開招標,電子領標序號務必重新領取第2次領標序號,否則為不合格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4/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