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工業局 |
|---|---|
| 機關代碼 | 3.13.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 聯絡人 | 李錦慧 |
| 聯絡電話 | (02) 27541255 #2814 |
| 註 |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
| A區 | 重新整理 |
| 機關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信義路3段41之3號 |
| 傳真號碼 | (02) 270460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8,0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800萬元整,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工作計畫書,俟本局核定並於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或計畫書經本局審查不合格者,本局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準用最有利標 |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1/06 |
| 原公告日 | 111/12/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投標須知下載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1/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1/12 10:3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本局2樓第3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 項目 : 分類 :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2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及檢驗文件審查表。 |
|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廠商信用之證明 |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資格項目 | 附加說明 |
| 附加說明 | 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黃源佳,(02)27541255分機2528 等標期法定為21天以上合理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經核減本案等標期共計得縮短5日,且縮短後須符合不得低於10日之規定,故本案等標期擬訂為16天。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委員姓名/職業 1.張四立委員/專家學者 2.顧洋委員/專家學者 3.林欣吾委員/專家學者 4.黃文谷委員/專家學者 5.歐嘉瑞委員/專家學者 6.曾琡芬委員/公務員 7.雲瑞龍委員/公務員 8.陳建堂委員/公務員 9.曾世杰委員/公務員 本案於112.01.06變更計畫構想書,請重新下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工業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截標時間 | 112/01/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