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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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
|---|---|
| 機關代碼 | 3.11.94.6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智鵬 |
| 聯絡電話 | (06)2780265 |
| 機關地址 |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
| 傳真號碼 | (06)278168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5,000,000元,擴充期間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7/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7/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7/24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總務科收發室;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210日曆天,第一階段135日曆天;第二階段75日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基本資格: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一之資格。 (1)營業項目為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營業項目為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3)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並領有「下水道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之廠商。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依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廠商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網站或直轄縣、市政府資料網站查詢登記證明文件列印以供審查,若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本項廠商資格不合格。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I.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II.非拒絕往來戶。 III.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IV.資料查詢日期。 V.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聲明書。 7、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一覽表(加蓋公司大小章)。 8、法律責任切結書。 9、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 10、工程現場勘查確認書。 1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2、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影本;或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影本及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1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14、投標代理人委任書(正本)。(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7/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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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