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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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
|---|---|
| 機關代碼 | 3.11.94.1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高張家銘 |
| 聯絡電話 | (03)8521141#309 |
| 機關地址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6段700號 |
| 傳真號碼 | (03)85421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4.非契約性之協議,或對於個人或政府機關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贊助約定、補助金、貸款、補貼、注資、保證、財務獎勵措施與政府提供貨品及服務。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後續擴充執行: (1)履約期限完成後,因機關無法完成次契約決標作業。 (2)採購項目或執行金額已逾原預估數量或預算金額。 (3)需徵得廠商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 文(同意書)方式辦理,免召開會議。 2.預計擴充金額新臺幣3,000,000元整。 3.擴充期間為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2月28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6段700號總務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6/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6/17 15:00 |
| 開標地點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6段700號2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7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3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3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6段700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9年7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 查驗。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 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 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 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6/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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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