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後,待機關確認完成開工前應備條件及程序後,經機關通知次日起5工作天內開工,開工後130工作天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具備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之分包商」或B.「建築物室內裝修業(E801060,登記範圍須包含「施工」),另須具備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土木或結構專業技師之分包商」,若單一廠商符合所列分包商資格,亦得投標。
需檢附文件如下:A.「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或B.「室內裝修公會會員證明、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土木或結構專業開業技師證書及會員證」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工程地點為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於上班日09:00-17:00開放現地勘查,請於勘查前2日聯絡本案承辦人:吳先生,02-29112241#5234。
115年5月11日更正公告:新增綜合營造業須另具備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之分包商、新增室內裝修業另須具備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及土木或結構專業技師之分包商,併同更改「02本案投標須知」、「08廠商應備文件審查表」檔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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