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10.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明賢 |
| 聯絡電話 | (02)27303233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
| 傳真號碼 | (02)273762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5/09/05 |
| 原公告日 | 105/08/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2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6元 |
| 總計 | 15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9/10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09/10 10:00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日曆天 15日(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特定資格: 無 應檢附證件:1.(1)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業別: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洽辦機關名稱:無 2.洽辦機關地址:無 3.開標方式:一段投標分段開標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 年9月 2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 年9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6.預付款給付:無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3% 預付款還款保證金額度:無 8.本標的本校:無委託監造 9.本系統已自動刊載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招標a.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電話傳真地址同上。b.檢舉受理單位:(a)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地址:台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c)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聯絡電話:0800-286-586,地址: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 (d)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e)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10.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僅電子領標) 11.投標廠商之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及相關電子檔,詳補充投標須知規定。 12.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惟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三枚圖章。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1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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