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04-113033 已決標公告

工程二館營建工程系試驗室既有貨梯汰改(含取得使用許可證)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決標日:113/09/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歐寶機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0,000
原始預算
$ 598,500
底價金額
$ 585,000
決標折數
9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10.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6252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6252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12 09:00
開標時間 113/08/12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地下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事務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決標日起 30天內提送安裝計畫(含設備廠牌、安裝期程、品質管控…等)接續 18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 本校 並完成安裝、測試及取得貨梯使用許可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電梯特殊採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配合變更使用執照行政程序較長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2、應檢附證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可顯示: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2)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機構」之有效期間內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決標日起 30天內提送安裝計畫(含設備廠牌、安裝期程、品質管控…等)接續 18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 本校 並完成安裝、測試及取得貨梯使用許可證明文件。(詳契約第7條) 2.本工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工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 7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 8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0.4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6252
機關代碼
3.10.4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人
黃建順
聯絡電話
(02)27306252
傳真號碼
(02)273762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12 09:00
開標時間
113/08/12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地下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事務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基隆路4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決標日起 30天內提送安裝計畫(含設備廠牌、安裝期程、品質管控…等)接續 18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 本校 並完成安裝、測試及取得貨梯使用許可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電梯特殊採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配合變更使用執照行政程序較長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2、應檢附證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可顯示: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 (2)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建築物昇降設備檢查機構」之有效期間內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決標日起 30天內提送安裝計畫(含設備廠牌、安裝期程、品質管控…等)接續 18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 本校 並完成安裝、測試及取得貨梯使用許可證明文件。(詳契約第7條) 2.本工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工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 7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 8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12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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