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6/0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
|---|---|
| 機關代碼 | 3.10.3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世偉 |
| 聯絡電話 | (07)6011000#1328 |
| 機關地址 |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7)601101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2,329,000元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6/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6/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6/08 13:30 |
| 開標地點 | 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本校行政大樓4樓A42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壹佰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總務處營繕及環境安全組,本校行政大樓3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並持有招標公告規定證件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詳細資料代之。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當年度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須為投標日前六個月內,始為有效)。 6.承攬工程手冊全冊影本(不需者免)。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等,並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四)服務建議書15份。 上述(一)~(三)資料連同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收據、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廠商資格審查表與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裝入證件封內密封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工程押標金及各類保證金採保險單繳納者,其格式須同於政府採購法訂頒樣式,如未能符合,本校將不予接受。 2.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為180日曆天,履約期限及逾期罰款等規定詳工程契約(稿)第7條及第17條規定。 3.預付款及物價調整:本工程無預付款,不適用物價調整規定。 4.本工程自開工達20日後,每月終估驗計價一次;餘詳工程契約(稿)第5條。 5.保固期限:自完工驗收合格日起3年。 6.出席開標:參與投標廠商負責人無法出席本工程採購開標,委託他人代理時,應另填寫委託書並攜帶工程採購開標出席證、身分證明與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如廠商無法攜帶印章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否則,喪失減價或比價機會,視為投標廠商放棄權益。 7.本工程前為本校「管理學院大樓外觀整建工程」終止契約後之接續工程,廠商投標前應詳閱讀招標文件(如契約文件、施工前之作業注意事項、工程說明、施工規範等),必要時應到現場勘查並慎填標價,以為投標之依據。 8.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9.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廠商合於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後,須於審查會召開時至現場報告。 10.本校對於材料使用之立場為考量堅固、耐久、美觀及日後易於維護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等相關規範,且不得為獨占性或特殊性之商品,不得對於材料之品牌、規格、尺寸(厚度)、產地甚至於製程等作不合理之限制或以指定特定廠牌之規格(如尺寸、厚度)等,並不得有超出本校需求或與需求無關之規格而有違反採購公平原則之情形。承攬廠商可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定之「採購契約要項」第二十一點規定辦理,即有符合工程契約(稿)第20條第五款各目規定時,承攬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本校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 11.餘詳投標須知及工程契約(稿),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文件內容與公告內容有牴觸,以招標公告為主。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6/0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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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