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 |
|---|---|
| 機關代碼 | 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3566470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768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9/09/16 |
| 原公告日 | 109/09/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9/09/25 09:30 |
| 開標時間 | 109/09/25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本部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本部總務司採購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至建議書徵求文件之規定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公司行號: 1、營業項目需包括「統計」或「資料處理」或「資料分析」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二、財團法人∶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統計」或「資料處理」或「資料分析」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三、人民團體∶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統計」或「資料處理」或「資料分析」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應設有「統計」或「資訊工程」或「資訊管理」等相關系、所、中心,並應檢具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若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該表請至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民服務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人團體)關係人身分揭露表下載專區)併投標文件放入標封內一併投標,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理;前開揭露表將公告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關係人身分揭露公開專區」供公眾線上查詢。 二、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 四、本部主辦單位聯絡電話:統計處(資格、規格、履約內容)賴先生(02)2356-5356或總務司(採購程序)張小姐(02)2356-6470。 |
| 更正公告 | 1、契約書(第3頁):第五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契約分「5期」付款為誤繕,應修正為契約分「4期」付款。 2、建議書徵求文件(第5頁): 肆、專案需求/三、專案時程中:本專案須於簽約日起至「第5期」規範期限內完成為誤繕,應修正為本專案須於簽約日起至「第4期」規範期限內完成。 3、如已下載招標文件之廠商,煩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造成不便之處請見諒。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25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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