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李美慧 |
| 聯絡電話 | (07)2212425#237 |
| 機關地址 |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
| 傳真號碼 | (07)216029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18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11/02/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6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16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0元 |
| 總計 | 1,84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南區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9600元,共計98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17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8/17 09:3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書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1樓服務台)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區徵、設施及排水整治工程自開工之日起940日曆天、69kV下地工程285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件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1年12月15日(預定決標日111年11月15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新臺幣:22億4,225萬8,860元整。 (4)工程名稱:1高雄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配合科學園區)開發案區段徵收公共工程(5區)、2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園區(橋頭)設施工程(5區)、3. 高雄市筆秀排水3K+125~4K+300整治工程、4. 69kV岡山~義大線#12~#15下地工程 (5)標案編號:1.KNTSP111-0005、2.KNTSP111-0005-S、3. KNTSP111-0005-K、4. 110-3 (6)4案各別預算:1.區徵工程1,696,651,244 元2.設施工程290,458,846元3. 排水整治工程185,148,770 元4. 69kV下地工程70,000,000 元 (7) 工期:第1、2、3項工程:940日曆天;第4項工程:285日曆天。 (8)4案工程合併招標分別訂約:決標時依據4案工程施工費之合計數決標,並按各項原預算所佔合併後總額比例分配契約金額,並各自依契約規定調整單價,區徵工程、設施工程及排水整治工程3案併案與本署辦理訂約;69kV下地工程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訂約。 (9)本案投標、開標及決標過程依本署投標須知辦理,69kV下地工程之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等部分依台電高屏供電區營運處投標須知規定,如投標須知有衝突之處,以本署投標須知為主。 (10)廠商資格說明: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1.投標廠商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2.投標廠商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三)土木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土木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四)投標廠商須依上列工程實績規定填列「工程實績詳細表」,並將其裝入投標封內。 (五)工程實績相關證件如為影本,得標後須繳驗正本,如有不符,將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規定陳報相關單位懲處。 三、本標案工程之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單獨投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1年7月18日至111年8月17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1樓行政室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發包室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設計圖費9600元,郵資700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28 × 39 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318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電話07-2212425、傳真07-2160292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2)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17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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