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謙傑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2402911#3226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
| 傳真號碼 | (02)224049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A.21.100.3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4,526,229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於規劃設計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地基調查,金額預計約新臺幣100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1 衛生福利部 |
| 補助金額 | 34,526,229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9/09/10 |
| 原公告日 | 109/08/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北區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行政室發包)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標單300元,請自備零錢。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9/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9/09/23 10:00 |
| 開標地點 |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行政室發包)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本工程驗收合格並完成工程保固之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機關自行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二、本採購不允許共同投標,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三、投標廠商得提出具辦理非都市土地興辦事業計畫業務、能力之專業分包商,以1家為限並檢附執業或證件之影本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一)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設立技師事務所之執業技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其他依法得辦理本項業務並有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之廠商。 (二)所提送之分包商不得為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分包廠商。另其分包廠商,如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應不低於原契約規定分包廠商部份所具有之資格,且經本機關同意後始可變更。 (三)廠商將得標標的分包予專業分包商時,應全程管制配合,並負完全責任。而專業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份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備註】: 一、〔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9年8月27日至截標日止。 2.地點:本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行政室發包) 3.費用:標單費300元(光碟片含招標文件電子檔) 4.方式: (1)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名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標單郵資150元,請自購回郵浮貼)(以行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營建署-北區工程處316專戶〕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1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開標時間與地點〕: 109年9月23日上午10時,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1樓會議室(資格審查) 三、〔決標方式〕: 非複數決標,未定底價最有利標(準用)得標。 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 本案評選委員名單: 署外委員:吳委員桂陽、蔡委員岡廷、謝委員淳鈺、張委員淑貞、; 署內委員:吳委員宏碩、崔委員志毅、洽辦機關:黃委員碧蓮 更正公告投標文件4-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修正草案-1090827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9/2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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