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105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履約期限
540日曆天(不含報告計畫審查與行政作業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摘要如下:
一、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機構。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和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公私立大專院校。
國內各大專院校、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未受停權處分者。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需檢附相關登記證明文件;如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以蓋有機關(構)或學校印信及法定代表人簽署之授權參選書代替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計畫主持人資格:
本案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需具備水利、土木、都市計畫、建築、社區規劃、景觀規劃、都市防災、生態城鄉規劃等相關專業知識之博士學歷資格或大學、技術學院副教授資格。計畫主持人全權代表廠商負責執行本契約書。投標資格文件請檢附主持人學歷或聘用證明。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其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作內容大綱
一、編修增訂《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設施操作手冊》
二、LID與下水道系統連結之都市暴雨管理系統規劃
三、LID與下水道系統連結之保水量體於減洪貢獻度研究
四、港平營區原址暨周邊範圍導入LID初步規劃與設計原則
五、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產業發展用地LID導入初步規劃與設計原則
六、研擬都市計畫審議、都市設計審議導入LID審查機制
七、LID案例操作監測成果分析
八、編制LID成果影片紀錄
九、LID示範區推動諮詢審查服務
十、定期計畫工作會議及其他工作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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