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聖儒 |
| 聯絡電話 | (07)2620629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 |
| 傳真號碼 | (07)26206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6/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6/14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6/15 10:00 |
| 開標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由機關通知開始日至106年11月1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符合中華民國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A201010造林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A101011種苗業等營業項目有園藝、造林、景觀、種苗之一之廠商為國內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未受停權處分者,均得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聲明書(正本) 5.授權書(正本) 投標須知、契約、邀標書及經費分析表改變項目如下: (一)投標須知第15條招標方式增加勾選4-1條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變更契約書第5條第2項:第1期款原為「於106年5月31日前完成現場4,300株苗木栽植」變更為「於106年8月31日前完成現場4,300株苗木栽植」;變更契約書第7條第1項:期中查驗原為「於106年5月31日前完成現場4,300株苗木栽植」變更為「於106年8月31日前完成現場4,300株苗木栽植」。 (三)邀標書服務需求內容第二項工作內容第三點活動暫訂日期原為106年3月31日,變更為8月前辦理;造林地點、面積及工作期程表中工作期程,栽植時間原為106年5月31日修改為106年8月31日、植穴刈草除櫱時間原為7月及9月上旬至下旬,現改為9月至11月15日前;第三項工作標準第6點,原不允許使用車輛型機械,現調整為可經本處同意後,使用2噸以下之車輛型機械,惟施作前須立牌告示。 (四)經費分析表增加機具項目。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6/14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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