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303-01-05-0301-211-0-1 已決標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擴遷建辦公廳舍及檔證大樓二期室內裝修及相關設備工程

內政部營建署 決標日:108/04/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2,0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1,651,22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5.4.2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施工期間之後續擴充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19,339,875元,視經費由洽辦機通知辦理,工期於議價時另訂,須配合主要裝修工程期間內施工,屆時預算若未順利通過或部分未通過,至無法辦理時,施工廠商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一、多功能會議室(B1024)牆面吸音板工程(6,013,568元) 二、大禮堂雙樑櫸木地板(含吸音棉)(4,030,636元) 三、4F調解室雙向視訊系統(799,768元) 四、4F勞工專業調解室(法庭)(含相關所需設備)(8,495,903元) 餘詳補充施工說明書第拾肆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2/25
原公告日 108/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6-C303-01-05-0301-211-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05 09:00
開標時間 108/03/05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1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25日曆天(餘契約詳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個別廠商投標:具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並兼具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共同投標:具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室內裝修業或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具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2.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室內裝修及相關設備工程屬一般裝修工程無訂定特定資格之需求
附加說明 備註: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5月14日(預定決標日108年4月15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8年1月29日至108年3月5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500元,郵資261元,設計圖費12135元,郵資732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四)本案電子領標之廠商得採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電子領投標相關規定辦理。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22,000,000元整;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固定金額。(3)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更正時間:108.2.23】 1.更正文件 a.圖號A8c-11、圖號A9-06、圖號A9-08 b.空白標單(.xls及.xml) 2.補充文件:圖號Z1-01、Z1-02、Z1-03及招標文件補充公告1080223 3.請電子領表廠商重新下載異動後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代碼 3.1.2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機關代碼
3.1.2
單位名稱
工務組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人
楊錦裕
聯絡電話
(02)87712855
傳真號碼
(02)877128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1,651,223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5.4.2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施工期間之後續擴充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19,339,875元,視經費由洽辦機通知辦理,工期於議價時另訂,須配合主要裝修工程期間內施工,屆時預算若未順利通過或部分未通過,至無法辦理時,施工廠商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一、多功能會議室(B1024)牆面吸音板工程(6,013,568元) 二、大禮堂雙樑櫸木地板(含吸音棉)(4,030,636元) 三、4F調解室雙向視訊系統(799,768元) 四、4F勞工專業調解室(法庭)(含相關所需設備)(8,495,903元) 餘詳補充施工說明書第拾肆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2/25
原公告日
108/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6-C303-01-05-0301-211-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工務組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05 09:00
開標時間
108/03/05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1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營建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臺北市第81-622號郵政信箱。(2)專人送達:本署總收文(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25日曆天(餘契約詳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一)個別廠商投標:具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並兼具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2.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二)共同投標:具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2.甲等綜合營造業、乙級電器承裝業、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三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三)室內裝修業或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具下列資格之一 1.室內裝修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2.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室內裝修及相關設備工程屬一般裝修工程無訂定特定資格之需求
附加說明
備註: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5月14日(預定決標日108年4月15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08年1月29日至108年3月5日止。(2)地點:本署工務組(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3)費用:標單費500元,郵資261元,設計圖費12135元,郵資732元。(4)方式:(一)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四)本案電子領標之廠商得採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廠商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行之電子領投標相關規定辦理。
其它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2)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台幣:322,000,000元整;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固定金額。(3)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署政風室(臺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 【更正時間:108.2.23】 1.更正文件 a.圖號A8c-11、圖號A9-06、圖號A9-08 b.空白標單(.xls及.xml) 2.補充文件:圖號Z1-01、Z1-02、Z1-03及招標文件補充公告1080223 3.請電子領表廠商重新下載異動後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5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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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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