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營建署 |
|---|---|
| 機關代碼 | 3.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雅芬 |
| 聯絡電話 | (02)22404140#5102 |
| 機關地址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24001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09/06 |
| 原公告日 | 105/08/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郵資新臺幣15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9/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9/14 10:00 |
| 開標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之2號5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營業項目具有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等相關工程技術事項。投標廠商若與前述登記合格之公司或事務所作為協力廠商,應簽訂合作意願書,組成合作團隊,投標時應註明分包項目。 2.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土木或水利技師(大專以上畢業,具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土木或水利技師,須曾辦理雨水下水道工程、抽水站、滯洪池工程規劃設計經驗)資格。 【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ㄧ、領標方式: 1.自行前往購領: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逕向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以無記名方式購領。 2.通訊購領: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依照招標公告規定辦理申購。 3.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廠商應依照主管機關電子採購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如本案因故停標而重行標辦或變更招標文件,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署換取新招標文件。 5.本案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2404140分機5102 二、送件規定: 1.收件截止日期:服務建議書及投標文件收件截止日期以招標公告為準,逾時不予受理,原件不拆封退還。 2.收件地點:23560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5樓,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北區分處(郵寄或專人送達)。 3.份數、封裝:服務建議書裝訂成冊印製15份(含電子檔光碟片2份)及投標資格證明文件;置於投標封內(若體積太大允許裝箱)密封後外貼「投標封」寄送。 4.倘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或當日遇本署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止收件日期,依序順延至次1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署不另通知)。 更正公告: 1.依本案投標須知第七十六項規定將「花蓮縣花蓮市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第2次)規劃報告」補充於招標文件內容,其餘依原招標公告辦理。 2.等標期延長5天為35天,截止投標時間為105年9月13日17時,開標時間為105年9月14日10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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