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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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1.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沈献程 |
| 聯絡電話 | (049)2773121#233 |
| 機關地址 | 553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1段515號 |
| 傳真號碼 | (049)23482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倘乙方履約成效良好,本處保留後續擴充服務1年,金額為新臺幣141,750元(1,350,000(建造費用)*(5.9%+4.6%)=330,750元),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0/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1/13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11/13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3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53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1段51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內政部營建署契約範本,並增修訂適用本處之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凡符合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附繳證明文件: 1. 建築師(技師)事務所:建築師(技師)證書、建築師(技師)開業證書(執業執照) 、建築師(技師)公會會員、近壹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2. 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近壹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之技師證書與執業執照。 3.合法登記有案之景觀相關專業公司,營業項目需包含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I類細類之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稅單;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証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不允許共同投標,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技師)組織聯合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機構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技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2.工程案總預算為新臺幣(下同)141,750元整『旨揭工程案總預算為新臺幣(下同)1,350,000元(不含規劃設計監造費用),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五百萬元以下部分:規劃設計以上限5.9%核計及監造費用以上限4.6%核計,合計上限為10.5%。)計算,本採購預算金額為141,750元整。』 3.(三) 投標廠商應將應繳驗之資格證明、納稅證明、廠商聲明書(附件2)、投標標價清單(附件3)、議價單(附件4)、廠商切結書1(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及2(須蓋技師印章)(附件5)、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附件8)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一份)併同企劃書(參考附件1)(一式9份)等裝入自備之信封、紙箱或不透明之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訂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密封,另投標文件不得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填寫。【標封】應標示採購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地址,未註明者不予接受。 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林文和、委員邦卡兒.海放南、委員張雅慈、委員蔡孟哲、委員黃俊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1/1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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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