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聯絡電話
(04)22524985#2910/2402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付款方式
文件及圖說之光碟1份計新臺幣500元整,以現⾦⽀付,餘詳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收發室或臺中黎明郵局第85號信箱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437 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證照齊全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 二、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營造業登記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有效期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文件。 6.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
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
融機構出具之信⽤證明
文件。
附加說明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其他:
1.廠商購買招標文件前,可先查閱投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2.開標⽇如因故停⽌上班,順延⾄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3.部分文件為odt檔案格式,可搜尋免費軟體LibreOffice並下載即可開啟編輯。
4.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評選須知等招標文件。
更正招標公告
本次補充招標文件說明如下,並補充「供給材料清單」:
1.投標須知第6點所示採購預算金額新臺幣(以下同)31億3,495萬6,050元 (重劃工程:30億6,983萬4,003元、自來水工程:6,512萬2,047元),係指該工程發包工程費;而投標須知第6點所示拆除鋼鐵折價337萬9,600元,係重劃工程部分之有價料回收金額(如空白標單項次貳.一「拆除鋼鐵料折價價值」,單價8元/kg,不隨決標金額調整,相關內容已於詳細價目表〔標單〕第34頁載明),為廠商應繳回款,不列入報價金額(廠商僅需針對發包工程費報價,相關內容已於「廠商投標標單」載明),基此,空白標單excel檔及pcces內「拆除鋼鐵料折價價值」項目,尚無需填列與合計,待契約編製時,再依上開投標須知所示金額填載。
2.投標須知第34、41、49點規定,得標廠商為營造業法第51 條所稱優良營造業,且得標案件屬營造業法所稱營繕工程之工程採購者,應就押標金、工程保證金或工程保留款至少擇一項給予獎勵,爰本案擇定押標金一項予以減收30%,並將是項擇定同步載明於投標須知第41、49點,而非其他工程保證金減收之規定。
3.設計圖W101所示延性鑄鐵直管(DIP)屬機關供給材料,詳細價目表所列各管徑埋設項目僅計列施工費用,不含直管材料費;其供料內容以補充之「供給材料清單」為準。
4.自來水工程空白標單標單excel檔及pcces內「物價指數調整費」無需填列與合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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