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1.100.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秘書 |
| 聯絡電話 | (04)22524985#2106 |
| 機關地址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4)2251844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提供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1/14 08:30 |
| 開標時間 | 106/11/14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是 |
| 項目 | 清潔服務 |
| 分類 | 辦公大樓清潔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01月01日至107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或服務具有與本採購標的內容相關者: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經立案且符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應符合優先採購之供應商品須與環境清潔維護或與本案標的相關項目有關(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得以列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網站之證明資料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採下列三者方式領取: (一)自行領取方式:逕向下列指定通訊單位繳納招標文件費 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郵購招標文件、圖說,每一郵購函以購 買3份為限。請將所需份數之文件費用國內匯票匯交本處,並 書明招標名稱及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以掛號於 公告領取招標文件期限截止前寄交本處,本處收到郵購函後最 遲將於次日將招標文件以宅急便寄送郵購者(郵資請廠商貨到 付款)。 (三)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 文件。 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招標文件延誤寄達時,本處不 負任何責任,不退還招標文件費。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四、廠商可先查閱招標須知,以了解是否具投標資格。 五、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地點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六、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招標文件。 七、本採購案指定通訊單位及聯絡電話: 本處秘書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電話04-22524 985 ext 2106)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14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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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