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
| 機關代碼 | 3.1.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何季昉 |
| 聯絡電話 | (02)27482090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308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擴充期限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每家得標廠商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200萬元,2家廠商合計增購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400萬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6/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7樓(後勤科)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0元 |
| 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7/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7/09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局科技大樓1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防止廠商惡意投標及確保得標廠商履約能力與誠信,降低履約風險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防止廠商惡意投標及確保得標廠商履約能力與誠信,降低履約風險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7樓後勤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利事業登記必須為下列核心類別:J502010 電影製作業或J503020 電視節目製作業或J503030 廣播電視廣告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應達本案預算金額十分之一以上,即新臺幣120萬元以上;資本額審核方式,請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等相關可佐證之文件。 115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機關得終止契約;若經費遭刪減時,則以經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為準,該金額須俟機關調整後另行通知或廠商得終止契約;如所需經費經立法院審議凍結,未如期解凍者;上述情形機關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得標廠商服務品質良好,確達本機關要求,且經雙方合意在116年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本機關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增購;116年擴充期限及金額說明如下: (1)擴充期限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每家得標廠商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200萬元,2家廠商合計增購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400萬元。 (2)116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機關得終止契約;若經費遭刪減時,則以經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為準,該金額須俟機關調整後另行通知或廠商得終止契約;如所需經費經立法院審議凍結,未如期解凍者;上述情形機關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後勤科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青壯年族群反詐騙宣導影片製作暨宣導活動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案 |
| 預算金額_2 | 12,0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7/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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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