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RC11402026E 已決標公告

新世代防火牆建置案

中央研究院 決標日:114/07/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30,000
原始預算
$ 3,523,443
底價金額
$ 3,213,000
決標折數
97.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志成
聯絡電話 (02)77505535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生醫轉譯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聯絡人 陳志成
聯絡電話 (02)77505535
傳真號碼 (02)2788975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4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中央研究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A41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中央研究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總務室(A440室)陳先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40 工作天內交貨。交貨次日起7工作天內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第1次(或前次)前已領取之領標電子憑據,仍視為合格標。 」。 2.禁止廠商使用Deepseek製作書面履約成果:於旨揭特別聲明明定,並增訂通案之生成式AI使用條款,包含:「履約禁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不得提供公務機密予AI」、「使用AI履約須報機關同意」。旨揭特別聲明中明示違反者負契約責任(廠商如違反上述禁用條款,機關得終止或解除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中央研究院
機關代碼 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志成
聯絡電話
(02)77505535
機關代碼
2.1
單位名稱
生醫轉譯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聯絡人
陳志成
聯絡電話
(02)77505535
傳真號碼
(02)2788975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4 14:00
開標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中央研究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A41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中央研究院生醫轉譯研究中心總務室(A440室)陳先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40 工作天內交貨。交貨次日起7工作天內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第1次(或前次)前已領取之領標電子憑據,仍視為合格標。 」。 2.禁止廠商使用Deepseek製作書面履約成果:於旨揭特別聲明明定,並增訂通案之生成式AI使用條款,包含:「履約禁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不得提供公務機密予AI」、「使用AI履約須報機關同意」。旨揭特別聲明中明示違反者負契約責任(廠商如違反上述禁用條款,機關得終止或解除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央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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