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03/11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
|---|---|
| 機關代碼 | 1932683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朱智麟 |
| 聯絡電話 | (02)27365850#65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736586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會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7 款與得標廠商於本案期滿後已換文方式續約不另議價,後續擴充每次 1 年,最多1次。 2.本會得視實際所屬各分會組織擴編或業務變動等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與得標廠商依原決標金額辦理增購。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1 法務部 |
| 補助金額 | 1,44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07/29 |
| 原公告日 | 110/07/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08/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8/10 09: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3樓336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10年8月1號-112年7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廠商所營事業資料須符合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事務性機器設備等能履行本標的之營業項目之公司。所列示之細類項目,並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及附具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履約標的內容詳閱招標需求書及規範。 2.若投標廠商對於所屬各分會現有辦公區設備、網路環境內容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700)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行政組02-27365850#65洽詢。 3.本案租賃案採2年合約。履約地點含總會、基隆、臺北、新北、士林、桃園、新竹、苗栗、彰化、南投、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臺東、花蓮、宜蘭、澎湖、橋頭分會共20點,各分會辦公地址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avs.org.tw/)查詢。 4.同一日分段接續辦理審標(資格及評選)。 5.本採購案中屬 110-112 年度預算(計$2,160,000 元)於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未獲法定程序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後致預算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廠商不得就此部分請求補償或賠償,另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會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會不負賠償責任。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8/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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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