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北投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1848906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湯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8952551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89821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79.15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補助金額 | 1,105,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7/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
| 原因 | 不適用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收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7/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7/30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會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5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以實作數量結算,以實際報名參加人數為準。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113.07.22起至113.07.29止,於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本會辦公室領取。 3.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4.預定決標日期:113年07月30日。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3年07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13年07月2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企畫書(1式5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8.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9.餘詳投標須知及評審須知。 10.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承辦人湯小姐,電話:02-2895255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北投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3/07/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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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北投區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