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團法人臺南市廣安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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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176604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葉奕辰 |
| 聯絡電話 | (06)2266315 |
|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新美街172號 |
| 傳真號碼 | (06)226631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條 |
| 辦理方式 | 補助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5.33.5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 補助金額 | 1,8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8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8 17:00 |
| 開標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23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新美街17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65日曆天(詳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建築師事務所,計畫執行主持人須具有建 築師資格者,並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 10條或第18條規定,其資格應具下列之一。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 2.於「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本案執行主持人應為「古蹟類-規劃設計勞務委任主持人」資格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應檢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建築師證書影本 2.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5.納稅證明文件(依法免納稅者得免付) 6.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7.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1、2正本 9.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10.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1.執行主持人建築師資格證明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團法人臺南市廣安宮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8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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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財團法人臺南市廣安宮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